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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龙期货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期货经纪合同》的公告
时间:2017-12-25 16:50  来源:瑞龙期货  字体:    4123

尊敬的投资者: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深圳瑞龙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大力支持。

  鉴于中国期货业协会于2017年6月13日发布了修订后的《期货经纪合同指引》,我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中国期货业协会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您签署的《期货经纪合同》关于合同生效与变更部分的相关约定,对您签署的原《期货经纪合同》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期货经纪合同》全文请见附件。

  如您对修订后的《期货经纪合同》持有异议,请在2017年12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书面的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反馈,为确保您的反馈信息有效并得到及时处理,您需留下真实姓名、资金账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贵我双方的权利义务将按照修改后的《期货经纪合同》执行。

  意见反馈邮箱:szrlqh@rlqh.cn

  您有任何疑问,敬请拨打我公司客服热线400-882-4188进行垂询。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深圳瑞龙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5日
 

附件:期货经纪合同文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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