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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司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6-03-09 14:22  来源:先锋期货  字体:    653

尊敬的客户:

鉴于近期市场波动过大,风险急剧上升,为防范客户交易风险,我司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9日结算时起,取消部分期货合约的优惠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原油(sc)、燃油(fu)、低硫燃油(lu)等品种我司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所标准基础上加收7%;

沥青(bu)、液化气(pg)、甲醇(MA)、精对苯二甲酸(PTA)、对二甲苯(PX)、丙烯(PL)、短纤(PF)、瓶片(PR)、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月均(L合约月份F)、聚氯乙烯(v)、聚氯乙烯月均(v合约月份F)、聚丙烯(pp)、聚丙烯月均(pp合约月份F)、乙二醇(eg)、苯乙烯(eb)、纯苯(bz)、烧碱(SH)、尿素(ur)等品种我司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所标准基础上加收5%;

合成橡胶(br)、焦煤(jm)、棕榈油(p)、豆粕(m)、大豆(a),豆二(b)等品种我司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所标准基础上加收3%;

如有变化我司将另行通知,请广大投资者关注账户资金及持仓状况,谨慎操作,理性投资。期市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特此通知。

先锋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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