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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非宣传 ▏防范非法集资典型案例第三期
时间:2026-01-05 14:26  来源:深圳金管局/深圳投资者服务  字体:    43

以“消费返利”为名义的非法集资骗局典型案例:黄某某等人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成立某电子商务公司为依托,通过销售茶叶返利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具体模式为:投资者投资若干资金即成为该公司会员,再投资或介绍新会员投单可获得返利,相当于年化收益率300%以上。会员介绍发展数量越多则可成为高管。此类消费返利模式吸引众多中老年人参与,通过微信群、口口相传等形式介绍、推广、宣传该公司的投资模式,吸引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进行投资,以获得高额回报,最终给投资人造成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此行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伙同他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扰乱金融秩序,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风险提示:此类消费返利不同于正常商家返利促销活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由于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商品溢价收入、会员和加盟商缴纳的费用,多数平台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实体经济和收益,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非法集资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另一方面正常消费返利一般时间差较小,非法集资则承诺在未来较长的时间内,逐步按比例返还,消费行为之间存在较大时间差,为资金链维系留下可操作空间。凡是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承诺在一定时间还本付息的都是非法行为;同时也不要受犯罪分子高额回报诱惑,协助犯罪分子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因此,老年朋友要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老年人在进行投资之前一定要跟子女商量,切勿轻信他人,守好自己的养老钱,若发现有人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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