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2018年春节临近,春节假期从2月15日至2月21日为节假日休市,2月22日开市交易。根据各交易所放假期间保证金调整通知,经研究决定,公司从2月12日结算时起,调整公司交易保证金如下:
上期所:黄金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板幅调整至5%,白银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板幅调整至6%,铜、铝、锡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板幅调整至6%,锌、铅、石油沥青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板幅调整至7%,镍、螺纹钢、热轧卷板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4%板幅调整至8%,天然橡胶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板幅调整至9%,线材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20%板幅调整至7%。燃料油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40%板幅调整至7%。
大商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鸡蛋、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板幅调整至7%,铁矿石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4%板幅调整至9%,焦炭、焦煤、胶合板和纤维板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板幅维持不变。
郑商所:除菜籽、强麦外,其他所有的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板幅调整至7%。
2018年2月22日恢复交易后,大商所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期所和郑商所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合约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板幅恢复至原有水平。按各交易所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合约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瑞龙期货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