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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清明节期间客户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通知

时间:2020-04-01 13:36  来源:先锋期货  字体:    3139

尊敬的客户:

2020年清明节临近,清明节假期从4月4日至4月6日为节假日休市,4月7日开市交易。根据各交易所放假期间保证金调整通知,经研究决定,公司从4月2日结算时起:

上期所:黄金、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白银、铜、铝、锌、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镍、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大商所: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8%和13%;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7%和11%;玉米、玉米淀粉、粳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5%和9%。焦炭、焦煤、鸡蛋、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郑商所:白糖、菜籽油、玻璃、纯碱和尿素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菜籽粕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棉花、棉纱、PTA和甲醇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

原油中心: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2020年4月7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上期所与能源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郑商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为:白糖、玻璃、纯碱和尿素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为8%,涨跌停板幅度为4%;菜籽油和菜籽粕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为9%,涨跌停板幅度为5%;棉花、棉纱、PTA和甲醇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6%;大商所在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期货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除了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恢复至7%和11%,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玉米、玉米淀粉、粳米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鸡蛋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铁矿石、焦炭、焦煤、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乙二醇和苯乙烯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2%。按各交易所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合约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先锋期货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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