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原油期权交易权限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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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原油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原油期权为实施适当性管理的特定品种,并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按照《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现对投资者申请原油期权合约交易权限作如下说明:
一、原油期权开通条件:
1. 首次开通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适当性等级需满足C4 等级及以上;
B. 验资:自然人开通前连续 5 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 5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一般单位客户开通前连续 5 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 10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C. 考试:通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测试;
D. 交易经历:近三年内具有10 笔及以上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2.对于已具有其他实施适当性管理品种(目前指:铁矿石、PTA、原油、20号胶、低硫燃料油、国际铜、商品期权、股指期货、股指期权)的投资者, 在开通条件不低于原油期权的前提下,免验资、免考试、免交易经历。
3.对于近一年内具有累计不少于 50 个交易日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记录或者认可的境外成交记录,免验资、免考试、免交易经历。
满足以上开通条件,投资者提交《交易编码及权限开通申请表》、《关于期权交易的补充协议》、《期权交易特别风险揭示》至我司客服中心开通。
二、对于2021年 6月 21 日及之前已开户,并具有原油期货交易权限的境内投资者,我司将根据能源中心相关规定,默认为评估结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开通原油期权的交易权限,并通过向相关投资者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投资者如无法参与或不愿参与原油期权交易的,请于6月21日之前通过我司客服热线:4008824188 及时反馈,该权限将不会被开通。逾期未反馈视为同意开通。
先锋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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