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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司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6-03-11 13:18  来源:先锋期货  字体:    259

尊敬的客户:

鉴于近期市场变化和客户交易风险等因素,我司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11日结算时起,调整我司部分期货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对于原油(sc)、燃油(fu)、低硫燃油(lu)等期货品种,我司最低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所标准基础上由加收7%调整至加收5%;

对于沥青(bu)、液化气(pg)、甲醇(MA)、精对苯二甲酸(PTA)、对二甲苯(PX)、丙烯(PL)、短纤(PF)、瓶片(PR)、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月均(L合约月份F)、聚氯乙烯(v)、聚氯乙烯月均(v合约月份F)、聚丙烯(pp)、聚丙烯月均(pp合约月份F)、乙二醇(eg)、苯乙烯(eb)、纯苯(bz)等期货品种,我司最低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所标准基础上由加收5%调整至加收3%;

对于锰硅(SM)、硅铁(SF)等期货品种,我司最低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所标准基础上加收3%;

恢复焦煤(jm)、棕榈油(p)、豆粕(m)、大豆(a)、豆二(b)、烧碱(SH)、尿素(UR)、铂(pt)、钯(pd)等期货品种优惠交易保证金。

如有变化我司将另行通知,请广大投资者关注账户资金及持仓状况,谨慎操作,理性投资。期市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特此通知。

先锋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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