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仓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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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单转让
业务介绍
仓单的转让是指客户自行协商买卖标准仓单的行为。
业务流程
业务要点
1、大商所业务办理时间14:55前,郑商所业务办理时间14:30前,广期所委托交易所结算业务办理时间14:30,不委托交易所结算的业务办理时间14:55,客户应于每一交易日规定时间之前提交《仓单转让申请表》,授权我公司办理。
2、申请仓单转让的转出方客户须有足额可流通仓单,委托交易所结算的转入方客户须有足额货款,方可办理仓单转让业务。
3、委托交易所结算的,按交易所规定缴纳手续费,自行结算的,无需缴纳手续费。
交易所会不定期对规则进行调整,请以交易所网站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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