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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时间:2021-09-13 08:28  来源:先锋期货  字体:    1980

非法集资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大量血的事实和教训证明:非法集资是陷阱,是侵吞民众血汗钱的“绞肉机”,是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安定和民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遭受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非法集资的手段和花样层出不穷,但“万变不离其宗”。为了帮助市民朋友们辨识非法集资,防止上当受骗,投资者在投资前一定要做到“三看”。

一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必须经过法定部门审批。在参加集资前,不仅要看他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更要看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金融业务许可证件及其许可范围,查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类别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只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批文,是不能销售理财产品的。

二看:是否承诺高额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高额回报的特点,同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或投资收益回报,即通常所谓的“保底”条款。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投资,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对于高息理财产品我们要了解它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审慎投资。

三看: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所谓“不特定对象”是指社会公众。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让更多群众上当受骗,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包装宣传,在高档场所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各种头衔和身份证件,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还有一些公司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归集并转移资金,引诱群众参与,形成了“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比如宣称“零元购物”“购物返本”“消费=储蓄”并发展会员的“消费返利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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