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权编是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的规范体系,共5个分编、20章、258条。
物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最重要的财产权利,物权编依据宪法规定,在民法上确立了"物权平等保护""物权法定""物权公示与公信"三大原则,规定了物权归属、物权变动、物权权能、物权用益、物权保护等内容,通过"确定产权份额,消弭权利争端",实现"定分止争"目的。
1、明确各种所有权主体,让“有恒产者有恒心”。
2、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保证物权得以流转。
3、规定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基本权能,为所有权获得相应利益奠定基础。
4、规定所有权的具体利用方式,使财产能发挥最大的效用,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
5、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保护措施,为受侵害的权利人提供救济途径和方法。